按照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公室《关于加强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》(宁法办发〔2026〕2号)和吴忠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《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吴法办发〔2026〕1号)要求,我局结合工作实际,对制定的文件进行梳理审查,经研究决定,自2026年6月5日起,正式废止《“吴忠老字号”认定规范》《吴忠市“乐购吴忠·惠享生活”惠民消费季政府消费券投放活动方案》《2024年吴忠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细则》《吴忠市2024年家装厨卫“焕新”活动消费券发放方案》《吴忠市2025年“庆元旦·迎新春”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》《2024年吴忠市家电、电动自行车“以旧换新”补贴实施细则》6个规范性文件。
上述废止文件自本公告发布生效之日起,不再作为行政管理、执法办事及工作依据,不再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
2026年6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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