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| 索 引 号: | 640300015/2026-00040 | 效力状态: | 有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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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机构: |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| 成文日期: | 2026-06-11 |
| 责任部门: | 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| 发布日期: | 2026-06-11 |
经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第13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,现决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吴住建发〔2018〕90号)予以废止,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。
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6年6月1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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